最后一刀才是致命的。
那人很确切地知道,自己这一酒瓶子,足够要姜红旗的命。
所以他只杀了一刀,没有再杀第二刀。
如果是那帮小家伙下的手,姜红旗身上,不可能只有这么几道伤口。”
这话就分析得很到位了。
如果姜红旗真是参与斗殴的那几个小混混杀的,那么在误打误撞地割断姜红旗的颈动脉之后,姜红旗明显丧失了反抗能力,当时大家都喝醉了,小混混很有可能再给姜红旗来上两刀。
杀红眼的时候,这种情形发生的可能性最高。
但是,并没有!那就说明,出手的那个人,确定无误地知道,一刀就够了!这样的水准,可不是街头混混能具备的!